《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湘建法〔2025〕148號以下簡稱《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9日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自2025年12月29日起施行。現就《通知》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落實住建部辦公廳關于換證后延續審查內容的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省內建筑業企業換證后延續工作進行了梳理,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辦市〔2015〕20號,以下簡稱《意見》),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通知》,并按照規范性文件程序經省司法廳審查通過后印發實施。
二、文件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明確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延續考核凈資產和主要人員,且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延續的,主要人員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本條款不適用于已過期的資質證書。
第二條,明確企業不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資質許可機關不批準其相應資質延續,企業可在資質許可結果公布(含系統辦結不合格、受理不通過等)后的3個月內,申請重新核定低于原資質等級的同類別資質(每項資質類別申請僅限一次)。逾期未提出申請的,應從最低等級資質申請(新申請或增項)。
第三條,明確企業選擇不按延續途徑申請有效期延續或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的,以及延續申請未核準或重新核定未核準的,可直接申請相應二級資質。企業按照新申請或增項途徑提交相關材料,企業資產、技術負責人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其他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三級資質標準要求。
第四條,提示暫未完成三級資質證書換領的企業,在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盡快申請資質證書換領。2026年6月30日后,我廳不再受理三級資質證書換領。
按照《通知》,“三換二延續”既可以不提供業績,主要人員等按二級標準考核;也可以選擇提供業績,主要人員等按三級標準考核。這樣既保持了政策持續穩定,又增加了一條企業資質延續途徑,更好地支持服務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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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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